商品詳情
【簡訊專屬優惠】使用全點兌換即享簡訊優惠,限時優惠價,數量有限售完為止
本商品為實體票券(非電子票券),來源為公司或企業採購。
因取得成本及人工處理手續費,故售價高於票面金額。
實體禮券上已註明履約保證內容,為正式發行之券樣,票面資訊清晰,無塗改。
票面金額與實際售價不同,購買前請詳閱商品資訊並確認可接受後再下單。
一旦下單即視為同意本商品條件與內容。
7-11實體商品卡500元
商品卡兌換商品注意事項:
- 商品卡面值之金額無使用期限,可分次使用至面額兌換完畢;該金額依法由新加坡商星展銀行台北分行提供15個月足額履約保證,保證期間屆滿,自動解除全部保證責任,敬請安心使用。
- 商品卡限使用於台灣地區開立統一超商(股)發票之7-ELEVEN門市兌換商品及查詢餘額。可支付開立統一發票之商品/服務;非開立統一超商(股)發票之7-ELEVEN門市(異業門市及關係企業)恕無法使用;另因法令限制,商品卡目前暫無法支付代收、代售等非開立統一超商(股)發票之消費及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2條第3款規定 ,恕於統一超商門市無法使用商品卡購買菸品。以下恕無法兌換:遊戲點數卡(含虛擬點數、InComm禮物卡)、宅急便、電信儲值卡(非7-11品牌)、國際快遞(DHL) 及門市內銷售之其他受託代銷商品(以收銀機刷讀為準) ,另包含雲端開心卡、行動隨時取、i預購、7-ELEVEN線上購物中心,敬請見諒。依據財政部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。
- 商品卡於7-ELEVEN門市兌換商品時,可併卡及多張商品卡同時使用。恕無法提供多張商品卡餘額合併移轉至一張商品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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至門市退貨時需攜帶商品卡及交易明細(或電子發票),金額一律回存商品卡內,恕無法退現金。(註:因商品卡售出時已開立發票予購買者,兌換時為開立交易明細,若持餘額卡與商品卡一併同時消費,無法先扣餘額卡再扣商品卡,結帳時會優先扣除商品卡之剩餘金額;若商品卡餘額不足支付消費金額,這時則可再搭配餘額卡一併使用。)
商品卡損壞換卡或退貨注意事項:
- 下列情況可進行壞卡更換新卡作業處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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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列情況可進行壞卡更換新卡作業處理:
1-1. 非人為損壞:卡片因故無法刷讀使用,條碼及卡號完整且無人為損壞之情形。請撥打至統一商品卡客服中心0800-886-711瞭解處理流程後,統一超商將郵寄回郵 信封至消費者聯絡地址,再請消費者將壞卡掛號郵寄至統一商品卡客服中心更換卡片,經統一超商商品卡客服中心確認可進行換卡作業,將免費更換新卡(新卡式樣由統一超商依現況提供)予持卡人。其更換後之新卡片餘額=原卡片商品卡餘額。
1-2. 人為損壞:若卡片係由持卡人不當使用致故障、毀損等情況致條碼及卡號仍可辨識者(包括卡片上有明顯人為刮/折痕、磨損、泡水等):經統一超商商品卡客服中心確認可進行換卡,將更換新卡(新卡式樣由統一超商依現況提供)予持卡人,並收取作業處理費每次50元。 - 處理時間:統一超商商品卡客服中心將於收到掛號郵件後的7個工作日內,函覆持卡人或以電話與持卡人約定處理方式與時間。
- 瑕疵卡換卡時,將以統一超商客服中心指定卡面替代(卡片式樣由統一超商依現況提供),恕無法指定原卡面。為確保消費者使用權利,瑕疵卡將由統一超商進行回收銷毀作業,不再寄回給消費者。新卡(顧客服務卡)將延續消費者原有壞卡的額度,進行餘額回儲,該顧客服務卡延續原卡之既有使用權利,且於消費時同樣提供零值交易明細供核對及退貨使用。
- 商品卡餘額恕無法退餘額現金
商品卡保管事項:
- 請勿將商品卡置於高溫、高濕的環境下,以免造成損壞。
- 避免將商品卡與其他尖銳物品放置一起,避免卡片折到或磨損。
- 商品卡卡片採無記名方式發行,若已拆封、使用、遺失、遭竊、詐取、滅失、遭第三人佔有,視同現金遺失;另若毀損致條碼及卡號無法辨識等情形,恕無法提供加值金額賠償、退現、掛失支付或補發,敬請妥善保管使用。
- 統一超商響應全球環保意識及減塑趨勢,本卡為紙卡製作,請妥善保管。
餘額查詢:
- 門市查詢:可持商品卡至7-ELEVEN門市,請門市人員協助查詢卡片餘額
- 交易明細:持商品卡兌換商品所開立之交易明細(或電子發票)左下方會顯示該次商品卡消費後之餘額。
- 可來電至統一超商客服中心(0800-886-711),客服人員將協助提供最後五筆交易總金額 (註:不提供交易細項,僅能查詢交易總金額)與餘額查詢。
注意事項:
- 本券將於7個工作天內寄出
- 實體票券類商品一經售出,概不退換
- 有關本券使用與兌換限制,請依統一超商規範為準
- 如有使用與兌換問題,請撥打至統一商品卡客服中心 0800-886-711

